长江委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图]
为创建幼儿特色教育,提高幼儿园综合实力,迫切需要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教综(2007)4号]和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英语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幼儿园,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幼儿保育、教育工作。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品行端正;
3、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4、适应拟聘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待遇:
(一)岗位与人数
1、幼儿英语教师1名。主要承担幼儿教育教学任务。
(二)岗位条件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阶段须为全日制英语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有连续两年以上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
具有一定的幼儿英语教育教学能力,年龄28周岁以内(1985年1月31日之后出生),武汉市户籍。
(三)待遇
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招聘信息于2013年2月4日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人才网和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发布。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25日,应聘者可登陆长江委信息网(news.cjw.net)、中国水利人才网(rencai.chinawater.net.cn)和中国水利教育网(www.cahee.org.cn)下载《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1753908622@qq.com
2、报名要求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要求报考。
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对网上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3年2月28日在长江委信息网(news.cjw.net)、中国水利教育(www.cahee.org.cn)网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013年3月1日网上初审资格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办公室(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院内)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足3人,此岗位招聘工作取消。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9:00—11:00。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以幼儿教育教学、英语等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含并列)为面试人选。2013年 3月3日12:00前通知取得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面试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面试时间: 2013年3月3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幼儿英语教学能力测试40分;幼儿教师基本技能30分;个人教学特长才艺展示3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40%和面试60%权重计分。
(三)体检、考核
1.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核
由招聘工作组考察体检合格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费用:
参加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人才网和中国水利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时间、专业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幼儿园
邮 编:430010 传 真:027-82820205
联 系 人:葛丽明 027-82420164
监督投诉: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
电 话: 027-82828285
长江委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电 话: 027-82820273
报名表下载: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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