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幼儿园喜获“2011—2012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对一批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效明显的先进集体进行了鼓励和表彰。我园光荣地被授予了“2011—2012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长江委幼儿园自2006年被评为“长江委文明单位”以来,连续六年保持这一光荣称号,而今更是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这与长江委各级领导和长江委各级党委的支持与关怀息息相关,也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努力密不可分。这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对我园全体教职工的希望和鞭策。
新的起点,我们将继续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们将继续播种希望与快乐,倡导真诚与服务,信仰奉献与付出。我们将时刻牢记《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让爱和责任永驻我园,共同谱写长江委幼儿园更加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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