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政策调查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人才信息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长江委干部人事统计工作。

(二)承担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长江委人才培训计划、人才远程教育培训,受托承担国际合作与援外培训工作。受托承担长江委人才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

(三)组织开展干部理论教育和干部任职培训。负责水利部党校武汉校区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承担长江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有关资格证书核发工作。承担长江委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受托承担长江委人事人才招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长江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长江委执业资格指导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受托承担长江委技能人才评选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指导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

(六)受托承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人才测评、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人力资源服务,开展与人力资源开发业务有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七)负责职工子弟学校和幼儿园管理工作。负责长江委老年大学日常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