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一)管理部门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正处级)

2.计划财务处(副处级)

 

(二)业务部门(均为正处级)

1.理论培训处(党校工作处)

2.技术培训处

3.评鉴处

4.信息与科技处

 

(三)事业单位(均为副处级)

1.职工子弟学校

(对外可使用“长江水利委员会职工子弟学校”印章)

2.幼儿园

(对外可使用“长江水利委员会幼儿园”印章)